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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小说网 > 小霸王折腰记 > 第140章 (完结)

第140章 (完结)

    机场人潮涌动,向似锦拿着登机牌,正在等待登机。
    她看着牌上陌生的目的地,一时有些出神。
    半年时间弹指一挥间,她的掌心却好像仍旧残留着那日林千礼泪水的温度。
    在今年的五月,林千礼拍摄的那部年代剧,赶在了五一档前上映。
    他在剧内为数不多的戏份,却因为几场类型不同的哭戏而被奉为了高光场面。
    在剧方和陈宇航的推动下,他在新人演员这条路上成功站稳了脚跟。至少再提起他,大家想起的都是演员林千礼,而不是过去的那个爱豆林千礼了。
    这半年来,除开年前就约好进组的剧本,林千礼推掉了所有的综艺、舞台、商演站台,选择留在家中和向似锦待在一起。
    两人对于八月的离别,心照不宣。
    他们和过去一样,窝在一起看电影、打游戏,一起忙着彼此的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。
    七月初,参加完学校毕业典礼的向似锦,挥手和好友们告别。
    她跟着人流走出校门,然后在熟悉的路口看见了熟悉的人。
    她奔向他,抱住他,像过去的每一个日夜一样。
    一切……都不会变的。
    “走吧,登机了。”
    手臂被碰了下,向似锦猛然回过神,是边从瑾。
    她戴了个墨镜,说:“发什么愣呢,广播都播两遍了。”
    是的,她马上要和这个口是心非、讨人嫌的家伙一起出国了。
    哪怕墨镜遮住了她大半张脸,向似锦还是能够幻视她的白眼,“那你怎么不喊我?”
    “我以为你长耳朵了呢~~”边从瑾扭了扭脖子,阴阳怪气,“谁知道你把脑子丢到大西洋去了。”
    说着,还不忘朝她做了个鬼脸。
    “……”向似锦无语地白了她一眼,一把将她的墨镜拽下揣进兜,大步朝着登机口走去。
    身后传来了边从瑾毫无形象的喊声和匆匆的脚步声,“喂!向似锦!你个强盗!还我墨镜啊!!”
    登机后,边从瑾坐在她身旁,咬牙切齿地喘着气,“你、你、你……你咋跑得这么快?”
    “是你太虚了,从瑾。”向似锦笑着将墨镜丢回她怀中。
    她利索地接住了墨镜,“你轻点儿!我刚买的!”
    “嗯嗯,边大小姐还缺这一个墨镜吗?”向似锦往椅背上一靠,开始发起了呆。
    她们登机的时间比较早,机舱还在陆陆续续上人。
    就在向似锦快要睡着的时候,身侧的边从瑾将她吵醒——
    “向似锦向似锦向似锦!!”巴掌猛地拍上肩膀,把昏昏沉沉的她吓得一激灵。
    她嗔怪地看着一脸惊恐的边从瑾,问:“你干什么?谋杀啊!”
    边从瑾也不说话,只是将手机怼到了她脸上。
    那四方的屏幕上,是微博的热搜界面。
    她定睛一看,看清了最高位的词条——林千礼,恋情公开。
    向似锦眉头微蹙,她指尖伸向屏幕,却发现自己的手在颤抖。
    点开词条,刷新出来的第一条博文,就是来自林千礼工作室的。
    “大家好,我是林千礼。
    发布这条博文之前,我的内心还是有些忐忑,但责任感驱使着我必须打下这些字。
    如果我们相识的缘分足够长,那么你们第一次认识我应该是在《Next Level》的选秀节目中;如果缘分较短,那么你们第一次认识我,或许就是在去年的某一次话剧或某一次表演中。
    但无论缘分的长短深浅,我想先在这里,对每一个一直关心、支持我的粉丝、影迷表示衷心的感谢,没有你们,就没有今天的林千礼。
    而今天的我之所发布这条博文,也是想告诉大家一个消息——我有一个爱人。
    在我还没有踏上舞台、还没有被灯光赋予光环时,她的目光与爱意就是我最坚实的铠甲。这一路走来的风风雨雨,我们总是携手前行,我最落魄、最卑劣、最绝望的模样,她都见过。
    我非常非常爱她,她是我生命中无可取代的唯一。
    在公开与隐瞒之间,我思考良久。什么才是真正的负责?
    而今天,我想好了——
    隐瞒我的感情状态,用单身的人设欺骗一路以来支持我的各位,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。感谢大家过去给予我的支持,也很抱歉这份私人感情可能惊扰了各位。
    这份感情于我而言,是珍贵的礼物;恳请媒体朋友和广大网友们,能给予我一些理解与空间。
    在这之后,我还会以演员林千礼的身份继续进行活动,我会在舞台上、镜头前全力以赴,努力成为更好的演员,用更多优秀的作品回馈大家,感谢支持。”
    公开稿太长了,看完的时候,向似锦觉得她眼睛酸酸的。
    她眨了眨眼,一滴温热就这样砸在了手机屏幕上。
    边从瑾一脸嫌弃地伸手擦掉了向似锦脸上的泪水,说:“咦,好脏啊。”
    “……”向似锦抿着唇,剜了她一眼,“好脏,你还用手碰。”
    “那不是我这人见不得别人哭吗?”
    边从瑾话没说完,向似锦的泪水却更汹涌了。
    她慌忙扯了包纸巾,一边替她擦泪,一边口是心非地哄着,“哎呦哎呦……丢死人了,你个向似锦!”
    “你手上的香水味太重了。”向似锦吸了吸鼻子,“……嗷!”
    脸被狠狠地拧了下,她顶着水汪汪的眼睛去看边从瑾,“你干什么!”
    边从瑾气势汹汹地说:“有人哄你你还挑!白眼狼!”
    与此同时的另一侧。
    工作室的沙发内,陈宇航撅着个屁股将脑袋埋在抱枕中,整个人止不住地哼唧。
    “别嚎了。”林千礼无语地抄起手中的抱枕朝他砸去,一下命中。
    “林千礼!”陈宇航蹭的一下从沙发上坐起来,指着他鼻子就开骂,“我上辈子是不是欠你的!你是魔丸来的吧!呜呜呜……”
    他又哼唧上了,“完了完了,你这一公开好不容易有的粉丝都跑了,代言也得掉,角色也得换……最惨的就是我!我要回家当秃鹫了!!”
    林千礼望着窗外的蓝天,平静地说:“秃鹫也很好啊,猛禽。”
    “好你大爷!”枕头砸向他,陈宇航说:“你做好准备给我打一辈子工吧你!我要剥削你!什么五五分!三七……不对二八!一九一九!”
    “嘶——”林千礼扭头,“你就是秃鹫啊。”
    “还和我开玩笑!”陈宇航气势汹汹地朝他走来,“按照你的要求公开了,也拜托我妈那边处理了下,向似锦的所有个人信息都不会曝光,现在你满意了吧?”
    向似锦三个字涌进耳廓时,林千礼垂下了眼,“嗯。”
    “我是真的不理解你们两个,一个呢,我让她留下来当你的助理兼摄影师,偏不要,非要跑到法国那么远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。”陈宇航在林千礼这一侧坐了下来,瞥了他一眼,“另一个呢,人都走了,现在公不公开也无所谓了啊,非要在这种上升的关键时期去赌这一把,一个个的脑子都有泡!”
    “我也脑子有泡!”他说着,连自己也骂了,“还老老实实听你的安排,我上辈子一定是欠你的!”
    林千礼抬眸,问:“阿姨怎么说?”
    “我妈?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“还能说啥,我妈完全不看好我,等着我回去当家里蹲呢!我偏不!小爷我还等着你功成名就那一天,再跑去大峡谷浪呢!”陈宇航一叉腰,“自由啊~多么美妙的词啊~”
    “是啊,林千礼的助理和林千礼的摄影师,这和自由有关系吗?”林千礼笑了,“她去了法国,可以是新兴摄影师,也可以是最有才华的摄影师,向似锦就是向似锦。现在,你明白了吗?”
    闻言,陈宇航一愣,“……那你呢?”
    “给你打工。”
    陈宇航顶着个死鱼眼,“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。她这一走,可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。”
    林千礼重新将目光投向了窗外的蓝天,“那我也等她。”
    而这一等,就是五年。
    瑞士,格林德瓦。
    向似锦紧了紧身上的羽绒服,将脸完全地埋进了围巾当中。
    她踏着积雪,肩上背着相机,正沿着小镇的公路走着。
    手机铃声响起的时候,她刚结束了一张取景。
    向似锦看了眼来电显示,没忍住翻了个白眼,接通了,“喂。”
    “喂,莫西莫西,Long time no see啊,学霸~”
    向似锦的脸又黑了一度,“唐佑,你没事吧?跨洋电话,你不嫌贵啊?”
    “这话说的。”唐佑在那头笑了两声,“我这几年给你打的远洋电话还少吗?小爷有钱,小爷不怕。”
    “行吧。”向似锦瘪了瘪嘴,“你有钱,你烧得慌。”
    在适应了法国留学生活的半年后,向似锦就和唐佑搭上了联系。
    两人刚联系上的时候,他都吓坏了,还以为自己又犯了什么事儿,值得向似锦远洋追杀。
    但在向似锦的解释后,他也主动承担了联络员的工作——
    从唐佑的口中,向似锦得知,柳念真选择了继续留校读研。
    在去年毕业后,成为了一所普通高中的教师,听唐佑说,她还有兼职写一些剧本杀的文本。
    她的念真,好像也在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。
    “喂,你就没打算自己和她联系吗?”唐佑出声打断了向似锦的思绪,“我这来来回回地跟个远程望远镜一样的,你都不知道我每次去找她的时候,她有多嫌弃我!你改天回国了,必须请我吃饭,我要吃大餐,听见没有!”
    “行,请你吃饭,再给你买个小汽车。”向似锦说。
    “真的假的?你现在成富婆了?”
    “玩具小汽车,就当年你送给萱萱他们的那款。”
    “……那款小汽车早就out了好吗?要送也得送我个最新款的四驱车吧?”电话那一头唐佑切了一声,“我好歹帮你照顾了柳念真这么多年……”
    “唐佑。”向似锦接话道:“我可没让你照顾念真,我们念真会自己照顾好自己的。”
    “切切切。你~们~念~真~”
    向似锦最高兴的是,柳念真终于走出了失去奶奶的阴影,重新开始了她的生活。
    她不再将对未来的所有期冀都放在另一个人身上,而是选择牢牢握在自己手中的时候,向似锦想,那个时候,她们就能够重新再见面了。
    毕竟,还有一个六十年好友的约定呢。
    唐佑问:“那等你回来的时候,我可以带上小淮吧?”
    “没问题。”
    “我跟你说,前两天我见了那臭小子一次,他现在西装革履,可人模狗样了……”
    秦予淮在告诉向似锦他想要转专业后的同一年,成功转到了金融系。
    再之后,繁忙的学业和工作将他淹没,除开那段谣言时期秦予淮曾联系过向似锦,两人也好久没联系了。
    现在看来,他也在朝着自己想要的生活走。
    “唐佑。”向似锦又走了两步,说:“挂电话吧。”
    “为啥?!”那一头的唐佑拔高了音量,“我好无聊啊学霸,现在这个时间也就只有你有空陪我聊天,他们都忙得团团转……”
    “我也要忙了,拜拜。”甚至不给唐佑拒绝的时间,向似锦就挂断了电话。
    她继续沿着小镇的公路往上走着,雪地靴陷进积雪中,松软的脚感让她心头一颤。
    五年的时间,足够发生很多事、改变很多人。
    邓琼安在向以桃和陈映之的撺掇下,开创了一个自媒体账号。
    在前两年短视频兴起的时候,她借着风口,成功将自己的账号做出了一定的体量。
    一个喜欢唱歌、跳舞的漂亮阿姨,邓琼安总是这么介绍自己。
    向以桃、陈映之还是和往年一样,继续管理着盼江福利院,为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们提供一个家。
    而向越吟终于结束了学业,就职于北城一所有名的大医院。
    在她出国后的第二个除夕,与向以桃通话时,向似锦得知向越吟的亲生父母找到了福利院。
    他们在福利院门口闹事,而闹事的缘由是向越吟以身犯险,将一直勒索他的严智渊送进了警局。严家夫妻在福利院门口又哭又嚎,最终无功而返。
    这场闹剧具体怎么解决的,远在海外的向似锦并不知道。
    不过陈姨曾私下里告诉过她,那天严家人走后,从不动手的向以桃狠狠地扇了向越吟一巴掌,又红着眼抱住了他。
    这件事之后,向越吟变了。
    他开始真的像个哥哥一样关心向似锦在外的生活,关心她的学习状况,甚至关心起了她的感情生活……
    有时候念叨起来,没完没了听得她一个头两个大。
    气得向似锦也想给他一巴掌,可惜巴掌伸不进屏幕里。
    向似锦走了好一阵,终于靠近了小镇的中心地段。
    她隔着老远,就看见了一家有些突兀的书店。
    在踏雪的沙沙声中,向似锦走到店门口,表情更奇怪了。
    这家店的英文名是用德语写的,她对德语的了解并不多,处于沟通都有些磕绊的状态。
    她扫了眼店名,还是觉得……这店名有些莫名其妙。
    向似锦掏出手机,用翻译软件看了下。
    果然,她没翻译错——北极熊和热带鱼???
    一家和这个旅游小镇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的书店,以及这寓意不明的店名,都让向似锦升起了一丝好奇心。
    她走进店,发现这并不是一家纯粹的书店。
    整个店面的装潢是以木质结构为主,在临街的位置,摆着两排显眼的书架,上面放满了当地的旅行指南和文化宣传册。而在店内往里的架子上,却陈列着各式各样的长短焦镜头,甚至还有些相机的配件。
    向似锦的目光在店内逡巡着,很快,她又在靠近柜台右手边的小型书架上看到了她熟悉的东西——Luminé的杂志。
    她走上前,粗略地扫了一眼,发现这架子上有着近一年Luminé的杂志,一期不落、一个版本不差。
    她微微蹙眉,在这个小镇也有Luminé的狂热爱好者?
    “Hello?”陌生的声音在身后响起,向似锦扭头,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白人男孩儿。
    向似锦用着她有些蹩脚的德语和对方有来有回了一阵,男孩儿突然有些尴尬地笑了,用英语说:“你会说英语吗?你说的德语……我有点听不懂。”
    两人大眼瞪小眼了好一会儿,向似锦忽然意识到,好像从碰面开始,他就是在用英语打招呼的。
    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和男孩儿聊了起来——
    男孩儿今年十九岁,是这家书店的店员。
    他指了指店门口不远处的大树,说刚才向似锦进店的时候,他就蹲在那。
    他认出来他是中国人了,才用英语和她沟通的。
    “你好像很喜欢这个杂志?”他问。
    “不是。”向似锦摇了摇头,“我只是有点惊讶,这家书店竟然会有这个杂志社这么齐全的刊物。”
    “噢~我一开始也很惊讶。”男孩儿应道:“后来才知道,这些都是我们老板收集的,他看起来很喜欢这家杂志呢。”
    “啊——”他一拍手,“我老板也是中国人噢。”
    向似锦在店内逛了一圈,随口道:“好巧啊。”
    她转过身的时候,男孩儿注意到了向似锦肩上的相机,“看你背着相机,你也是摄影师吗?”
    “是的。”
    “那确实很巧啊!”男孩儿兴奋地瞪大了双眼,“老板也是摄影师呢!楼上还有他这些年拍的作品集呢,分门别类的,超级详细!好可惜,你要是能早来一小时,说不定还能碰见他!”
    “没事。”向似锦笑着说:“有缘分的话,怎么都会见的。”
    “也是。”
    向似锦又和男孩儿随口聊了几句,眼见着天色将晚,她决定前往预定的酒店。
    临行前,她突然在店门前停下了脚步。
    哪怕那个想法过于无厘头、过于没有逻辑。
    但她还是有那么一丝的幻想,她轻声道:“方便问一下,你老板的名字吗?”
    “额……”男孩儿顿住了,他那双灰蓝色的眼睛眨了又眨、眨了又眨,最后说:“名字我不知道……但是我知道,他姓夏!”
    “我知道了。”向似锦朝他咧嘴一笑,“那下次见~”
    凛冽的寒风再度袭来,将她鬓间的长发吹起。
    果然,天大地大,怎么可能那么有缘呢。
    向似锦长长地舒了口气,朝山上的酒店走去。
    刚分开的前半年,两人还有联系。
    繁忙的学业、接踵的通告、昼夜颠倒的时差,看起来都像向似锦说的那样,这些外在因素并不能阻碍彼此的感情。
    他们互相对彼此说早安、晚安、分享生活,哪怕收到消息的那一刻,不是发出消息的瞬间,他们还是乐此不疲地回复着。
    可后来,学业、社交、工作,开始侵蚀向似锦的生活。
    太多的重要时刻占据了她所有的精力。
    再度回过神,她发现,她和林千礼已经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联系了。
    最后一条回复,是两年前她祝林千礼的生日快乐。
    可远在大洋彼岸,已经有千千万万个爱他的人为他庆生了。
    在那之后,他们就像所有电视剧上演的那样,断了联系。
    小时候的向似锦不明白,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两个人,最后会分开,然后形同陌路,而现在,她明白了——因为他们各有坚持、各有方向。
    牺牲了任何一方换来的爱情,看似甜蜜,实则像是裹了糖的砒霜。
    他们坚定地走在自己的路上,谁都没有选择回头。
    五年间,林千礼没日没夜地进组拍戏,他先后认识了很多业内知名的导演,参与了不少好班底的剧组,有时是电影,有时是电视剧。
    他不在乎是否是主角,只在乎这个角色的本身。
    最佳新人奖、最佳配角奖、最佳男演员奖,他就是演艺圈的一匹黑马,在出道的第四年,成功拿下国内最后一项大奖,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影帝。
    零绯闻、零黑料、甚至零社交。
    远在大洋彼岸的向似锦,就像那些千千万万个热爱他的影迷一样,在屏幕的这一端关注着他的行程、工作,关心着他的每一个作品。
    她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他,看着林千礼一步一步走向了那个金光加冕的顶峰。
    而这一年,他才二十七岁。
    向似锦沉默地坐在了山顶的观景区。
    这是酒店工作人员推荐的绝佳取景地:视野好、游客少。
    她坐在靠外围的长椅上,只一眼,便可以俯瞰到整座被积雪覆盖的小镇。
    天色渐渐暗了下来,镇上也开始陆陆续续亮起了灯。
    那些悬挂在半空的光点照亮了皑皑的白雪,也点亮了向似锦的眼眸。
    和她一同来法国留学的边从瑾,早在三年前先她一步回国了,而向似锦则留了下来。
    Cassandra需要向似锦得到法国Luminé核心团队的认可,需要他们承认她拥有一个首席摄影师该有的能力后,才能回国。
    而这个要求,确实遥遥无期。
    最开始,他们认为向似锦至少需要在法国待上十年。
    她有太多的东西要学、要了解,高压之下,她开始觉得十年太长了,长到每一个日夜她都在恐慌,恐慌于那个错过的人还能否再回头。
    她开始不敢联系他,害怕他关怀的只言片语会磨灭她对于梦想所有的冲劲与果决。
    于是,向似锦将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这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当中去。
    为了能够早一些、再早一些的回去,她牺牲了所有的娱乐、生活、甚至是探亲,将全部扎进了工作当中。
    下个月,就是她留在法国Luminé的最后一个月。
    回国之后,她会是Luminé史上最年轻的首席摄影师。
    她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,她成功了。
    向似锦将最后一期的任务取景,定在了格林德瓦。
    那个五年前,她和林千礼曾约好一起来看的雪景,现在她先来了,而结束这场旅途之后,她要回去,她要去找他。
    墨色彻底遮蔽了蓝天,橘黄色的夜灯却给小镇镀上了一层朦胧的暖光。
    不远处,观景台的另一端是其他游客的嬉闹声,偶有几个陌生人从她身后走过,她甚至还能听见他们之间的悄悄话。
    向似锦轻笑了一声,开始摆弄自己的相机。
    举起相机时,身后再次传来了他人的脚步声。
    脚步声时急时缓,鞋底碾过薄雪时的声响,有些犹豫。
    可能是哪一个想要留影的路人。向似锦想着,举起了相机。
    听声,那人似乎停在了她身后约一米的位置。
    就在向似锦以为对方拍好照准备离去时,那人却径自走向她,轻车熟路地在她身侧落座——
    久违的气息透过寒气涌进鼻尖,向似锦愣住了。
    她半举着相机,扭过脸,只一眼,那似被低温吞噬的热气在刹那间调动了沉寂的血液,猛地冲向大脑——
    那个她曾经无数次透过屏幕看见的人,此刻就这样坐在她的身边。
    他的面容与记忆中并无二致,但轮廓与气质却更加硬朗与成熟了。
    寒风撩起他额前的碎发,那双熟悉的眉眼中,倒映出了她错愕的神情。
    手一松,相机就这样猝不及防地跌落,机身即将砸进雪里时,林千礼眼疾手快地接住了它。
    他嘴角噙着笑,相当自然地将相机重新塞进向似锦的怀中,说:“阿锦,你现在的这个相机两万可买不到了。”
    阿锦。
    这五年里,除了他,再也没人这么叫过她。
    抓着相机的手,在微微发颤,看着他的眼睛,有些酸胀。
    向似锦张了张嘴,“你……”
    她想问他,你为什么会在这里。可喉间只溢出了一个音节,她就哽住了。
    向似锦犹豫了片刻,扭过头,不再看他。
    脸侧自然垂落的长发,暂时将她与他的目光隔绝开,愈发延长的沉寂,却无法消磨她一丝一毫的心跳。
    见状,林千礼只是默不作声地朝她挪了挪,“阿锦,这里的雪景好漂亮。”
    他们曾相拥着看过无数个北城的雪景,也曾约定过在毕业后一同来这里,赏这漫山白雪。
    向似锦原以为,他们的重逢该是惊鸿一瞥。
    可现实,却是他若无其事地坐在这里,而她却慌得手足无措。这五年的分别,于他而言,就好像根本不存在。
    向似锦强压下心中翻涌的情绪,问:“谁告诉你我在这里的?”
    林千礼痛快地说:“边从瑾。”
    闻言,她眉头跳了跳,“那谁告诉你,我现在在这里的?”
    “……边从瑾。”他答。
    意料之外的回答。
    至少,在向似锦的视角来看,边从瑾应该和她是统一战线的。
    两天前抵达瑞士,她还曾和边从瑾联系过。向似锦记得,当她表示想在瑞士快点取完景回国时,边从瑾还在那头笑说不着急。
    她那会儿就觉得这和边从瑾一贯的炮仗脾气不同,原来这里等着她!
    所以边从瑾刚才特意问她在哪个观景台,也是和林千礼串通了!
    “阿锦……”
    向似锦越想越生气,愤愤地一叉腰,“好哇这个边从瑾!她卖队友!!”
    “……”林千礼的声音消失了。
    而向似锦才后知后觉,他刚才在喊她。
    她又有些紧张了。
    但逃避总归不是解决的法子,向似锦咽了下口水,却在扭头时,看见了林千礼泛红的眼尾。
    他唇角噙着笑,“阿锦,我好像有好久好久……没有看见你这样了。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他一字一顿地说:“我好想你。”
    愣神间,林千礼拉住了她的手,而他的手在发颤。
    可分明……刚才的他还是那样的自如。
    向似锦垂眸看着两人交叠的手背,声音极轻,“骗子。”
    可他却听到了,“我不是骗子。”
    “可是……”她想让自己的声线尽量保持平静,可再度开口,却不可避免地染上了一丝哭腔,“你说你想我,可是两年前的那条生日祝福,你甚至没有回我。”
    覆在手背的掌心越攥越紧,他那滚烫的体温正透过手套,源源不断地贴向她。
    “……两年前,收到你消息的那一天,我在拍戏。”林千礼沉声道:“当时因为操作失误,我从威亚上掉下来了。昏迷至少半个月。”
    “你说什么?!”向似锦一惊,迫切的关心,让她放下所有的扭捏,面向林千礼。
    四目相对时,她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。
    林千礼目光灼灼地盯着她,她别扭地错开眼,“网上一点消息都没有。”
    “因为宇航第一时间封锁消息了。”他笑了一声,“你看,现在过去两年了,我都好好站在你面前了,你还是会担心。如果当时让你知道了,你回来了怎么办?”
    向似锦心下一沉,“……你不想我回去吗?”
    “嗯。”林千礼笑着,用夸张的语调说:“我超级害怕你回来的,阿锦。”
    她看他,看见了他眼底隐忍的痛意。
    “我醒来的时候,特别特别想要见到你,想要你就在我身边,想要你陪着我。我在半夜给你打电话的时候,好想就这样把你骗回来,把你锁在家里,让你不要再和任何人联系,不要去想什么Luminé,就这样留在我身边,我可以养你一辈子,你只要当我的阿锦就好了。”他说:“然后,电话刚拨过去,就听见了我手机欠费的声音,你知道事后我有多庆幸吗?还好……电话没拨通,我也没做出那么可怕的事情。”
    “我不敢联系你,甚至不敢去看你的消息,去听你的声音……万一我看见你以后,不想再放你走了,你该怎么办?”交握的手颤抖得更厉害了,林千礼深吸了一口气,“我真的很害怕,我会不择手段地留下你。”
    所以,他才会没日没夜地进组、拍戏,没有一丝的娱乐活动。
    甚至让狗仔拍不到任何的花边新闻。
    某种程度上,他们竟然不谋而合了。
    交叠的掌心变成了十指相扣,林千礼看向她,“向似锦,我真的好想你。”
    再度被熟悉的气息包围,向似锦发现,那些重逢后的羞赧与尴尬都在他坦诚的言辞中消散了。
    她红着眼笑了,问:“第多少遍?”
    林千礼一愣,“……”
    向似锦脸上的笑意却更浓了,她凑上前,主动啄了下他的唇,说:
    “这是我没有回应你的最后一遍,林千礼,我很想你。”
    ——全文完——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    大家好啊,我是格兰桃。
    在删删改改了无数次之后,我终于写完了小霸王的完结篇!
    有好多的话想说哦,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。
    那就先从番外说起吧!
    一开始我是想给阿锦和千礼写些番外的,但是越往后推进,我发现我其实已经将整个故事尽量写得完整了,而番外就显得有些冗余了。所以暂时,这篇不会有番外了,但日后若是有灵感,也可能会补~
    然后是结局。
    结局我为什么会一次性放上来,原因是因为我也害怕哈哈哈。
    故事越往后推进,我总是会自我怀疑,所以我开始思考,我为什么要在最后下一场刀子雨,有没有什么不让他们分开的方式?就这样甜甜蜜蜜的不好吗?
    最后我绞尽脑汁,我觉得没有,甜甜蜜蜜不好。
    就像文里说的那样,牺牲任何一方的爱情,只是裹着糖的砒霜。
    爱情很重要,但人生中还有太多比爱情重要的存在。
    这场分别,对于阿锦和千礼而言,是人生重要的一个课题。
    我想让他们去经历去感悟,所以我又一次像头倔驴一样地写完了!
    我之前一直以为,这个结局最后的争议点是在,为什么到最后,还要让阿锦千礼分开五年。但我万万没有想到,结局的争议点会在阿锦“圣母”这一观点上——
    在哥哥决定带走阿锦的时候,她选择和千礼共患难。
    因为直面了自己被千礼牵连后的恨意,在接受了恨意后依旧选择去爱一个全心全意爱自己的人,这就是圣母吗?
    难道爱情只有你侬我侬的同甘,不能有相濡以沫的共苦吗?
    为什么设定千礼的事业先起步,阿锦事业后起步,这种所谓的“绑定”。
    很简单,因为结局是既定的:我需要阿锦在事业与爱情之间选择事业,因为人这一生不是只有爱情。
    那么两人的事业线走向就很明了了,要么阿锦先起步,千礼后起步;要么千礼先起步,阿锦后起步。
    选择前者,阿锦很有可能成为部分读者眼中“上岸第一刀先斩意中人”的利己者,我不希望她身上有这样的争议点,不希望她因此被人指摘,但没想到,这样设定后她依旧有要被指摘的“缺点”。
    以及,关于边从瑾。
    我一直认为,我作为作者完成了一部作品,剩下的解读该由读者来完成。
    我也理解大家对不同人都有各自的喜好,但我百思不得其解——
    为什么?做坏事的是Steven,而边从瑾只是一个口是心非的小女孩,在面对自己的阴暗面后勇敢选择直面内心、见义勇为的人,会成为故事的瑕疵点?
    一个坏人没有受到批判,而一个有自己人性闪光点的小姑娘,她只是处在一个灰色地带,有自己的私心,就要受到嫌弃?
    在写这篇时,我意识到了自己蛮多问题的,有的时候有冲劲想改、想推翻重写,但最后都没有付诸行动。
    毕竟比起完美而言,完整才更为重要。更何况,现在的我能力就在这,完美更是谈不上~
    不管我是否意识到了文章的某些问题,我总归是一直在写没有弃坑,对我自己而言我在进步,这就足够了。
    普通人也应该拥有追梦的能力,而不是因为普通就该和自己的平庸一起消失。
    在创作的过程中,我也逐渐摸索到了一些自己的xp和喜好。
    目前看来,小霸王这本在往我的xp贴近,但我好像还是有点收着,放不开,之后应该会更尝试着放飞自我吧。(顶锅盖
    不过三观方面,在我这个年纪是已经成型了的——一个无趣、死板、好没意思的大人。
    这之后的故事,对于友情、亲情、爱情的诠释估计不会改也不会变。(←一只固执的驴
    这本完结之后,我应该会先浪一段时间,然后写《飞鸟行》或者同人用来练笔,然后开下一本的《攻略傲娇第一要义》,有感兴趣的小宝可以给我的预收点个收藏吗~(眨眼睛
    以及写在最后,
    对于一路追更到完结的小宝们,我想说,没有你们就没有今天的我,感恩感激感谢。
    似锦似锦,前程似锦,繁花似锦。
    祝各位,前程似锦~未来繁花似锦~
    如果屏幕前的你刚好喜欢我的故事,那真是太好啦~我们下一本再见~
    如果我的故事并不合你胃口,那也没有关系。
    阅读本就是一种双向选择,我们山高水长,有缘再会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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